青海省有14个地级市,分别是:西宁市、海东市、海北州、黄南州、果洛州、玉树州、海西州、海南州、海北州、海东市、格尔木市、德令哈市。
青海省有14个地级市,分别是:西宁市、海东市、海北州、黄南州、果洛州、玉树州、海西州、海南州、海北州、海东市、格尔木市、德令哈市。
青海省辖2个副省级城市(西宁、海东)和6个地级市(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、海东地区、海北藏族自治州、海南藏族自治州、黄南藏族自治州、果洛藏族自治州);下设1个地区(海东地区行政公署)、5个县级市(格尔木市、茫崖市、冷湖行委市、大柴旦行委市、都兰县)。